工作报告

红寺堡区纪委三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2-09 00:00:00

坚定不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红寺堡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红寺堡区纪委三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9日   审议稿)

张瑞峰

同志们:

  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任务。区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进行研究。刚才,区委书记丁建成同志的讲话,对我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为关键和极不平凡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时隔四年再次亲临宁夏视察指导,为新时代宁夏改革发展把脉定向、擘画蓝图,总书记首站到弘德村,给予党员干部深情嘱托和殷切期望,给予了我们莫大的鼓励和鞭策,极大鼓舞了我们感恩奋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一年来,在吴忠市纪委监委和红寺堡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上展现新担当

  聚焦“两个维护”,压实政治责任。区委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5次,中心组学习会6次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区委常委会13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纪委监委创新监督载体,有效协助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编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质效管理簿》,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责要素和具体要求,时刻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责尽责。全年围绕重点任务落实、各级反馈问题整改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17次,下发通报及整改建议22份,问责党组织4个、党员领导干部81人次。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信仰。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区纪委常委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传达学习22次、集体研讨17次,结合职责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把正方向、推动工作。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学总书记讲话 践行使命担当”演讲比赛,“寻访总书记足迹 践行总书记嘱托”主题党日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化廉政教育,涵养政治生态。打造红寺堡区廉政建设宣传阵地,建设开通红寺堡区纪检监察网站,依托“两微一端”平台,开设警钟常鸣、监督曝光等专题专栏,向社会公开立案审查调查信息,曝光典型案例16起。建成青云湖廉政文化广场、大河乡龙源村廉政文化长廊,编印政法干警扫黑除恶专题《警示录》500册,区分不同群体开展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多形式、全覆盖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500余人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的政策、理论、方针阐释和宣传解读,营造正风肃纪反腐良好氛围。

  (二)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监督,在监督保障执行上取得新成效

  积极投身抗疫战场,筑牢战“疫”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吴忠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应急值班值守、防控物资储备采购发放等情况全面督查,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责任到位。先后深入一线监督检查32次,监督检查单位和场所109个,共发现问题23个,督促整改问题23个,向区委报送《疫情防控督查情况汇报》8期,通报批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3件4人,查处党员干部妨碍疫情防控工作2件4人,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3期3件4人,以强有力的纪律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突出监督实效,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聚焦区委部署要求、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等6方面重点任务,对各乡镇、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对账、跟踪问效。开展专项督查2次,督促整改问题27个,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7人次,下发《督查通报》2期,着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及时约谈制止综合执法局违规接受企业捐赠款物问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实施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全力保障扫黑除恶攻坚决战决胜,对我区3起涉恶案件深入开展“一案三查”,共立案3件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作出组织处理7人。

  深入推进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聚焦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查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履责不力等问题。发现贫困户“一户一策”不精准、监管责任缺位、巡视巡察及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44条,全区通报3期,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6人次。全年共受理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5件,处理党员干部8人。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对工程项目转包、分包、偷工减料、验收走过场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全年查处工程建设领域问题8起,给予组织处理及党纪政务处分7人,追缴违纪资金39.87万元。督促住建交通局追回多年来工程项目建设中多支付的工程款,挽回国家损失25万元。

  (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

  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重要批示精神,坚持高站位谋划、高频次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问题线索和“四风”问题新动向,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8次,督促整改问题20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通报曝光2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在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方面持续发力,多轮次、滚动式开展督查整治,破解政策执行“中梗阻”问题,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吴忠市委、红寺堡区委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全年督查发现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领域工作不实不细类问题29个,下发督查通报2期,移交部门督促整改问题4个。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3个党组织、7名党员领导干部追责问责。

  (四)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巡察监督形成新震慑

  推进巡察覆盖任务落实。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统筹安排全覆盖目标与年度任务,坚持板块轮动、压茬推进,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察全覆盖。完成三轮对15个部门的常规巡察、对5个乡镇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对25个村和7个社区党组织的延伸巡察。截至目前,三届区委已完成对6个乡镇(街道)、38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巡察工作,占部门(单位)全覆盖任务的86.3%;完成对32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占村(社区)全覆盖任务的45%。

  狠抓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合力,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了巡察整改联动机制,形成了以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巡察办协调配合抓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范围,靠前监督、持续跟踪。2020年,联合开展对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三届区委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五)持续减存量、遏增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产生新效应

  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坚持重遏制、强高压、常震慑,依规依纪依法严厉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局面得到巩固拓展,从严执纪的效果更加显现,2020年我区在全区率先实现信访、线索、立案、处分“四下降”,全年受理各类信访举报88件次,同比下降55.4%;处置问题线索96件,同比下降61%;立案44件(留置案件1件),同比下降30.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同比下降42.2%。我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正在加速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齐心协力干事业的氛围愈加浓厚。

  “三不一体”有效推进。注重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梳理教育、卫生、公安系统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向三个部门党委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发案单位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住建交通局等22个单位针对2017年以来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反思查找问题,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0年为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对2019年以来问责和处分的88名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放下负担,积极投身工作。严格落实申诉案件复审复核规定,保障申诉人权益,2起申诉案件复审答复后均得到认。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开启派驻监督新篇章。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和人员调配,设立综合派驻机构3个、单独派驻机构3个,划转编制12名,科学调整派驻监督联系范围,实现对全区45个部门的“嵌入式”“全覆盖”监督。探索开展“五查五看”工作法,不断提升派驻监督的精准性、靶向性、实效性。制定派驻机构规范履职制度11项,使派驻机构职能更优化、权责更协同、监督更有力、运行更有效。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年共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75次,反馈意见40条,提醒党员干部17人次,“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派驻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保障权力规范运行。为保障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贯彻执行,我委细化完善审查调查工作制度12项,细化措施使用审批程序,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协作配合,着力增强反腐整体合力。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完善案件审理与审查调查、监督检查部门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机制,着力构建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扎实推进信访举报检举控告处置子平台试点工作,部署平台12套,提高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质量。

  (七)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铁军树立新形象

  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区纪委常委会自觉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班子成员带头从严要求自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等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选优聘请12名特邀监察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区纪委监委机关组织专题学习13次,安排业务理论讲堂21次,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6篇,其中《关于红寺堡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调研报告》入选自治区纪委监委《调研报告汇编》。

  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2020年开展集中理论学习43次,安排干部讲业务党课11次。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干部培训机制,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吴忠市、自治区培训21人次。中纪委、自治区纪委抽调3名干部参与专案工作,自治区巡视组抽调1名干部参加自治区巡视组工作,有效促进干部全面成长。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机制》,全覆盖开展干部家访,强化八小时外监督提醒,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净化生活圈朋友圈,切实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红寺堡区委要求相比,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基层党组织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研究不够深透,个别领域还存在监管缺位的现象;“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仍然顶风违纪;纪检监察机关对高质量发展内涵规律把握不到位,“三不一体推进”还不平衡、不协调,“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精准。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1年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启航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红寺堡建设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脱贫致富示范区的破题起步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红寺堡区委及上级纪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持续推进美丽新宁夏、建设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要完成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精准有效推进政治监督。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首要任务,强化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改进政治监督方式,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政治监督清单,加强对实施“十四五”规划、易地搬迁移民脱贫致富示范区创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持续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职责使命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

  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协助党委与时俱进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整体把握乡镇、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加强动态分析和动态研判工作,推动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加强对村(社区)和乡镇换届工作的监督,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诬告陷害等干扰换届行为,推动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以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促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二)强化监督专责,推动夯实政治基础

  紧盯关键重点突出监督实效。做深做实监督第一职责,坚持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对重点岗位人群的监督,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强化对政治生态的全面客观综合研判,精准处置问题线索,认真研究处置意见,做到对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不缺位。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坚持监督提醒在前,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谈话、约谈提醒,及时咬耳扯袖、敲响警钟。对问题反映突出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联合跟进。三是创新监督方式,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质效管理簿》,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使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无形”变为“有形”,实现党委(党组)“一把手”主动靠前、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局面。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持续巩固深化基层组织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五步工作法”,做细做实村级重大事项公示公开范围、方式,完善网格化微信群信息公开模式,提升群众对村级重大事项的认知度、参与度。加强乡镇监察办公室履职尽责,规范村级监察信息员选配,发挥监察信息员作用。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站所的横向联系协调机制,与区纪委、村监会的纵向联动机制。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惠农惠民政策、生态环境建设等决策部署在基层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监察信息员监督作用,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加大对“55124”村级治理模式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农村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化拓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做好脱贫后续工作,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农业农村、教育、民政、建设、医疗、生态环境等主责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治理无成效、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的,坚决进行追责问责,全力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三)强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协助党委健全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把“两为主一报告”进一步做深做实。设立纪检监察协作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从体制机制上保证“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高质量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自觉践行依规依纪依法原则,把握党的领导、政策策略、纪法标准内在统一性,促进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衔接。

  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监督机制。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注重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整合监督力量、丰富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法。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发挥,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会商办法,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班子成员间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对虚于应付、落实不力,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责问责。对标中央要求,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充分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手段,拉一把、挡一步,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果断用好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坚决严肃惩治。严格把握各种形态之间的转化尺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做到宽严相济、精准科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统一。

  (四)强化服务保障,护航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

  聚焦“十四五”发展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盯行政审批、执法监管、政务服务等重点,各职能部门职责落实“最后一公里”等难点,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找准问题症结,加强源头治理,打通末梢梗阻。积极与企业建立联系,着力解决服务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建立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绿色通道,优先处置办理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全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一案三查”,深究背后的责任问题,对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

  紧盯关键重点,扎实推进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原则,聚焦解决虚假招标、串通招标、出借资质等行业乱象。紧盯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曝光一批违纪违规案件,依法打击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各行政监督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及时查找制度漏洞,查办问题线索。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行政监督部门和监管人员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问题,严肃追究责任,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发展环境。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精准规范开展问责,进一步明确合理容错的具体情形、认定程序、结果运用和纪律要求,把干部在推进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特别是在加强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重大项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急难险重任务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以纠错容错引导干部正确认识错误、努力纠正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使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者加大整治力度,大力营造鼓励探索、宽容错误的氛围,积极构建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环境,切实保护干部奋发进取的勇气、开拓创新的锐气和清廉为民的正气。

  (五)强化作风建设,深入纠治“四风”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保持恒心韧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节点,严肃查处分批多次操办婚丧喜宴、借培训学习之机绕道旅游、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等隐性变异问题。深入研究“四风”问题新表现,对普遍出现和反复发生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检视制度建设和执行中存在的盲区短板,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抓细抓小,把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长期监督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大力纠治浪费国家资产行为,带动全社会弘扬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对在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守好“三条生命线”、实现“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中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变相推责设阻,以及在疫情防控、救灾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为各项工作落实提供纪律保障。树立崇尚实干、讲求实效的鲜明导向,坚决纠治文山会海、过多过滥的微信工作群,制止工作过度留痕现象,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为基层干部减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反对特权思想,抵制特权行为。

  严格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针对作风纪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将持续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关键节点督查发现的新问题,以及在专项治理、“回头看”期间虚假整改的老问题,严肃开展“一案双查”,重点追究领导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力,甚至纵容包庇的,一律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强化政治巡察,进一步彰显利剑作用

  高标准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和红寺堡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察全覆盖。2021年上半年计划完成两轮共对6个单位(区委办、政府办、区委宣传部、统计局、公安分局、新民街道)和39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适时对部分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

  统筹推进巡察监督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巡察与其他监督的统筹衔接制度和协调协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信息、资源、力量和成果的共享共用,有机衔接、贯通融合,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协作、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巡察整改情况评估、履职追责问效、巡察人员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相关机制,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持续推动巡察成果充分转化。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整改监督链条。用好用足巡察成果,完善巡察反馈、移交和回访检查等机制,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加大对巡察反馈意见的督办力度,促进整改落地生根,不断增强巡察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七)强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紧盯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审批监管、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深化金融领域和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把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开展回访教育、专项检查。审慎稳妥做好申诉复查工作,依规依法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申诉权。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武器,既查病灶,又开药方,坚持做到“一书三送”,既送发案单位,又分别抄送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整改、加强监管。坚持以案促改,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认真剖析案发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督促发案单位查找廉政风险,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以公平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建好用好青云湖、龙源村廉政教育基地,发挥廉政教育主阵地作用,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办好红寺堡纪检监察网站和廉洁红寺堡微信公众号,深化家规家训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齐家、公私分明、既亲又清。

  (八)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锻造强有力的党支部,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的百年奋斗史的学习教育,回顾党的峥嵘岁月,纪念党的百年华诞。坚持和深化政治家访、理论学习大讲堂等有效载体,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申报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激发机关活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实绩看德才,多渠道、宽视野、大力度、正导向选人用人。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深入实施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开展新一轮高质量全员培训,推进纪检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岗位大练兵”、全过程全覆盖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派员“跟班学习”等方式突出专业训练。强化实战练兵,加大纪检干部参与办理留置案件频次,在重大、疑难案件一线锻炼干部。加大对乡镇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建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

  以更高更严标准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干事创业动力。落实好自身权力运行管理监督制约制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用好谈心谈话等措施,有针对性地防范化解岗位廉政风险,保证队伍纯洁。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取个人利益。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使命需要有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吴忠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红寺堡区建成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脱贫致富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强的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